发布日期:2026-09-11来源:admin
为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安全屏障,9月10日,四川顿开律师事务所团支部书记万芸君律师受邻水县高滩镇人民政府的邀请,为该镇子中中心学校中小学生近200人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开学法治**课”。

万芸君律师授课以“做自己的守护者,不做伤人的刺猬”为主题,围绕未成年人保护与预防犯罪两大主线,通过互动提问、案例解析、法条讲解等方式,将法律知识送到了孩子们身边。
“爸爸妈妈打你,算不算犯法?”“同学老是抢你东西、给你起难听的外号,算不算犯法?”“你今年几岁,跟‘犯法要不要坐牢’有没有关系?”“你觉得‘我还没满十八岁’这句话,能不能保护你?”——授课伊始,万律师以四个问题开场,迅速点燃了全场学生的好奇心。她借此告诉同学们,法律不是只管大人的,也不是只管坏人的,它管着所有人,也保护着所有人。

接着,万律师向同学们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赋予的“六把保护伞”——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并重点围绕家庭保护中的家庭暴力和学校保护中的学生欺凌两大痛点展开讲解。在家庭保护部分,万律师通过“小军的故事”等真实案例改编,向同学们讲解了“管教”与“虐待”的法律界限。《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监护人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万律师详细介绍了家庭暴力的三种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严重的可撤销监护人资格)、行政责任(公安机关可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和刑事责任(可能构成虐待罪、故意伤害罪等)。她还特别介绍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一法律武器,并教给同学们“说、躲、留、报”四步求救法。

随后,万律师给同学们送上“三条锦囊妙计”:如果你正在被欺负,不要当“硬碰硬”的英雄,也不要当“算了算了”的受气包,而是留好证据,向大人“打小报告”,有人受伤、被要钱、被威胁,直接打110报警;如果你在旁边看到,不要起哄,不要“加油”,不要掏出手机拍视频发群,而是能帮就帮,帮不了就报告;如果你心里正憋着火想动手,先数十秒,问自己三句话(我打得起吗?赔钱的是我爸妈;我会不会进专门学校;以后我还怎么在这个班上待?)。她特别指出,真正的“厉害”,是让同学服你,不是让同学怕你。

授课尾声,万律师带领全场同学齐声朗读三句话:“我的身体我做主”“遇到伤害要说出来”“法律保护说真话的孩子” 。她还向同学们公布了三个重要号码:110(报警)、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并提醒同学们写在课本**页。*后,通过五道小测验题,万律师帮助同学们巩固了当天的学习内容。她寄语同学们:“法律不是来吓唬你们的,它更像一件雨衣,平时叠在书包里,下雨的时候,能护住你。做自己的守护者,不做伤人的刺猬”。

讲授结束后,老师和同学们纷纷表示:“这堂开学法治课,接地气、讲得透、用得上,原来法律不是束缚我们的绳索,而是保护我们的铠甲,我们要学会运用它保护自己、约束自己”。
本次法治课以案释法、深入浅出,既是一堂法律知识普及课,更是一堂人生成长引导课。同学们在互动中思考、在案例中警醒,进一步增强了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为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贡献了法治力量。